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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、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。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。那么股权转让的印花税该怎么处理呢?下文针对相关问题为您做了详细介绍,一起来了解一下吧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目前,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:

1、根据财税[2005]11号文件规定,买卖、继承、赠与所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,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‰的税率,按照“股权转让书据”交纳印花税。2007年5月30日,该税率已经由1‰调整为3‰.

2、根据国税发[1991]155号文件规定,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,即除书立的A股、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,按照“产权转移书据”,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。织梦内容管理系统

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。

根据财税[1988]255号、国税发[1991]155号文件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、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(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),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。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,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。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,不便按规定贴花时,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。

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,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。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。

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房[1997]2号文件解释,“境外企业”签订的涉外经济合同,不管其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书立,只要其签订的应税经济合同在国内使用,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,均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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