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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,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。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   (一)公司名称;   (二)公司登记日期;   (三)公司注册资本;   (四)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、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;   (五)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。  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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